青神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标段)资源化利用垃圾分类亭采购-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01-1履约地点:青神县境内签订地点:青神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1日采购人(甲方):青神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一环路面段101号供应商(乙方):四川李大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科华北路65号四川大学科研综合楼(世外桃源广场)A座21层10-244号)-第1页-单价(元):1,88331数量:63400单位:个总金额(元):¥1,194,0185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青神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标段)资源化利用垃圾分类亭采购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品目编码A07099900品目名称其他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采购标的垃圾分类亭品牌闽川规格型号MC-2500mm×1000mm×2800mm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肆仟零壹拾捌元伍角肆分(¥1,194,01854)二、货物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垃圾分类亭采购与安装数量和点位:项目计划采购垃圾分类亭1批,(包括亭内配套垃圾桶),分别安装在青竹街道、白果乡、西龙镇、瑞峰镇、罗波乡、高台镇、汉阳镇等7个乡镇52个村(社区)的指定点位。(二)垃圾分类亭定制参数:垃圾分类亭采用全木制结构制作,表面作防水处理;垃圾亭尺寸2500mm×1000mm×2800mm,内置4个垃圾桶(3个120L,1个50L),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的要求在桶表面喷注垃圾分类标志,分别标明可回收物(蓝色桶)、厨余垃圾(绿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和其他垃圾(灰色桶);亭内正面用KT板制作垃圾分类使用说明,亭内两侧分别用KT板制作垃圾分类和人居环境宣传板;地面采用C25混凝土浇筑,尺寸为2700mm×1520mm×100mm(详见设计图)。(三)垃圾分类亭安装:垃圾分类亭的安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且符合木制结构安装相关规范。图纸详见附件。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第2页-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供应商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和机构,并提供本次采购的资源化利用垃圾分类亭售后服务承诺书,明确拟提供售后服务的项目:垃圾分类亭质量保证期5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专业售后服务人员每年开展1-2次维护排查,免费提供垃圾分类亭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修理维护服务。对非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修理维护,在质保期内按成本价收费。4其他要求:垃圾分类亭应是全新的、零部件齐全的货物,到货安装完成后,表面无破损或划痕,掉漆等影响外观的瑕疵。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供样品一套,采购人进行封样。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00,000002025-01-29四川李大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签订合同后,预付100000元。2365,362142025-03-13四川李大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批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后,满足支付条件,支付36536214元。3692,835842025-04-17四川李大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批之后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69283584元。435,820562026-04-22四川李大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垃圾分类亭使用一年后经确认无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提交支付申请,采购人支付3%的质量保证金3582056。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预付拨付之日起45日内完成货物安装交付。(施工过程中如遇安装地相关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顺延)。交货地点:青神县境内,采购人指定位置,且货物上、下车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货物运输期间不得出现损坏垃圾分类亭和垃圾桶的情况,在供应商供货安装期间的安全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交货方式:包含供货和安装。五、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六、验收标准和方法-第3页-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青神县农业农村局采购制度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视为乙方未完成供货,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要求整改或换货。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供货及安装服务义务,并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001%的偿付违约金。(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或乙方交付的货物及安装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未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都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2)乙方对验收不合格货物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同时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执行,若产生争议,双方平等协商,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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